酒客付帳起糾紛 警方依社維法究辦
【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市警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於108年6月12日3時30分許接獲通報,於七賢二路上酒吧有糾紛,經本分局啟動快打機制派遣優勢警力趕抵現場。線上警組到場時,現場為一名酒客孟男(60歲)酒後坐在沙發椅上,頭部有些微流血,惟孟男不願救護人員現場包紮,也不配合就醫,警方遂將現場2名酒客及店家老闆一併帶回釐清案情。
經該分局調查,酒客孟男(48年次)與友人林男(75年次)至店家飲酒消費,於散場離去時因結帳問題與店家鄭女(55年次)及李女(59年次)發生爭吵,進而與店家產生拉扯推擠致孟男頭部撞擊受傷。孟男因堅持不願就醫,警方將人帶返所後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包紮。因雙方互不提出告訴,該分局訊後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
警方呼籲,警方針對酒後滋事等犯罪行為,除持續規劃深夜臨(路)檢、巡邏勤務,對於深夜易聚集之KTV、網咖等處所、路段,加強盤查掃蕩外;遇有街頭滋事案件,立即啟動快速打擊部隊,運用優勢警力阻絕犯罪,除保護消費民眾人身財產安全外;同時也已針對經常滋事分子加以告誡,不容有重大違法脫序行為發生,以有效確保轄區治安平穩,防止危害衝突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