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霧燈遭攔檢 毒蟲當街被逮又挨罰 – 焦點時報

開霧燈遭攔檢 毒蟲當街被逮又挨罰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武報導】高市警三民二分局民族所長林卓材帶班、警員陳柏勳、謝亞璇等3員於10月15日凌晨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在三民區九如一路與昌平路口,見一部自小客車因開霧燈且形跡可疑,並於攔查受檢時駕駛人神情異常慌張。

經檢查蓋姓駕駛(60年次)與乘客楊男(87年次) 證件過程中談話唐突,且發現蓋男遮掩肩包內竟有注射針筒1支(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殘渣)、毒品吸食器玻璃球1顆(含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海洛因1包(含袋種0.5公克),即當場逮捕蓋嫌查扣罪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另蓋男開霧燈行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非遇到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維護治安的決心不會鬆懈,查緝毒品、提供安心宜居環境,是警方持續努力的目標,並會針對各類治安熱點加強巡守,主動對可疑人車盤查,以防制各類不法活動,打造合宜的居住環境。

【圖/三民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