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電動車闖紅燈 酒氣沖天露馬腳遭路竹警送辦
【記者張文晃/高雄報導】
湖內警分局路竹分駐所警員林濰濬、周祐平等2員於日前執行12至14點巡邏勤務時,於12點40分巡經路竹區國昌路與竹南街口看見一台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直行,警方直覺有異,上前攔查該部電動自行車,攔查時從電動自行車駕駛黃男(45年次)身上傳來濃厚酒氣,警方遂主動提供杯水予以漱口後對黃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29mg/l,顯然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警方當場將黃男逮捕,訊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黃男遭警方攔查時表示不知飲酒不能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並表示其並未飲酒騎車,在警方對其酒測時黃男還向旁邊的便當店吩咐餐點,警方提供杯水使黃男漱口後屢屢不願使警方順利對其進行酒測,幸好警方有耐心對黃男酒測,才順利完成酒測。在警方酒測過程中也發生一段小插曲,路旁檳榔攤女店員因誤會黃男多次酒測無法竟功而質疑警方是否執法過當,但在警方的說明與強力執法下,終使酒測順利進行與完成。
湖內警分局長王世芳表示,電動自行車因為屬於電力供應發動,仍屬動力機械,民眾騎乘時可達一定之速度,因此若是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仍存在極高的肇事風險,近來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的肇事新聞亦屢見不鮮,呼籲民眾飲酒前一定要找好指定代駕或是聯絡計程車行,才不會產生不可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