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酒後駕車專案 意外查獲山羌及獵槍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為防制酒後肇事交通事故,定於108年4月14日零時起至4月18日24時止,旗山分局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全分局各所、隊無不卯足全力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其中交通分隊分隊長林建鈞、警員陳興家執行日前0-2時的第一班巡邏勤務時,巡邏至杉林區桐竹路近月光山隧道入口處,見有一部違停在車道上的車輛,心想很可能就是酒駕者違規,要不然就是吸毒者睡著了,但警方趨近時,該部違停車輛即馬上駛離,且進入月光山隧道往美濃方向逃逸。警方見機不可失,馬上緊追在後,示警停車受檢,並通報勤指中心實施攔截圍捕。直到美濃區福美路與美興街口才將其攔下,在員警目視可即,於副駕駛座上就大辣辣擺放著一把土製長槍,更在駕駛座後面發現一隻山羌屍體,遂馬上將犯嫌逮捕。經查系一名39歲的吳姓男子,不具原住民身分,亦無申請執照,明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
旗山分局分局長洪振順表示,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槍械,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所定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如是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槍枝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另所涉野生動物保育法,警方亦轉知市政府農業局處理,涉法者,更會由主管機關依行政罰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