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證件就可領住警器? 消防局澄清純屬誤傳! – 焦點時報

出示證件就可領住警器? 消防局澄清純屬誤傳!

【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提醒您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有特定條件及流程的!近日Line群組瘋傳【高雄市民住在公寓、透天厝者,拿到身分證至消防隊即可「免費領取1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特別澄清純屬誤傳,因資源有限,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有特定條件及流程:
一、住警器申請條件如下:建築樓高5樓以下的公寓及透天厝,且未曾向消防隊申請住警器者。並以下列條件優先登記申請:(一)低收入戶、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優先。
(二)狹小巷弄地區住宅及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次之。
(三)家中有65歲以上長者、12歲以下孩童者第三順位。
二、申請流程:請帶身分證及上述條件相關證明文件前來。
(一)請至鄰近的轄區消防分隊填寫申請表。
(二)經消防分隊審核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限一戶一顆,不得重覆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