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托育升級 爺奶顧孫領補助免受訓 – 焦點時報

台中市托育升級 爺奶顧孫領補助免受訓

【特派員孫崇文、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持續打造台中成為友善優質的托育城市,為體恤阿公阿嬤顧孫的辛勞,台中結合中央政策,未滿2歲兒童送托準公共化合作單位的家長每月可獲6,000元補助,2至3歲幼兒送托嬰中心及2到6歲幼兒居家托育(保母),並持續補助每月3000元;在家自行照顧的兒童,爺奶顧孫免上課受訓也可獲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台中市透過與中央政策搭配,育兒福利不打折,讓超過九成的育兒家庭受益,托育升級減輕家長負擔。

衛生福利部參採台中市平價托育補助經驗,以「定價+補助」的制度模式在全國推行「準公共化」,家長送托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或保母,每月可獲6,000元補助,中低收入戶最高8,000元,低收入戶家庭1萬元,如果是第三名子女再增加1,000元。台中市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及保母超過八成,絕大多數的送托家長都可以獲得補助。

由於中央準公共化每月6,000元補助只到兒童二足歲,台中市延續過去協助兒童發展轉銜精神,2至6歲送托準公共化合作單位兒童,會持續補助每月3,000元,使兒童進入幼兒園前家長能獲得補助,這項措施仍是全國獨有。

開心受領者的爺爺奶奶
開心受領者的爺爺奶奶

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也擴大辦理,放寬補助資格。過去限制父母必須一方未就業,造成雙就業、子女由親屬照顧的家庭無法領取補助,也迫使阿公阿嬤顧孫領補助需要上課受訓。隨著修正規定,未來無論父母的就業情況,凡是在家照顧或未領取托育補助的未滿二歲兒童,都能獲得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中低收入戶最高4,000元,低收入戶家庭5,000元,第三名子女則再加發1,000元。

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過去育兒津貼複雜的補助規定與限制,讓許多家內照顧的育兒家庭得不到應有的政策協助,育兒津貼擴大補助後,免去爺奶顧孫上課受訓的辛勞。

社會局表示,無論托育補助或育兒津貼,都是要回應現代育兒家長的需求,隨著育兒津貼擴大辦理,本來約1萬8,000名的受益兒童,將倍數成長至將近3萬6,000人,搭配托育補助,讓台中市超過九成的育兒家庭受益。

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五千元。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四千元。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二千五百元。符合前三款資格之一,且為第三名以上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加發新臺幣一千元。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 不得重複領取本津貼。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

請申請人至兒童戶籍所在之區公所進行申請,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至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並請攜帶下列文件:

父母雙方身分證及印章。申請表(可至公所領取、填寫或上本局網站下載)。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兒童或兒童之父或母其中一方)。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含兒童及父母)。第3名以上子女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具詳細記事)。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者,檢附居留證影本(無者免附) 。

7.其他選備文件。民眾如有申請疑義,可逕洽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建課、1999及本局兒少福利科(04-22289111#37500)。P.S 親屬照顧沒有限定爺爺或奶奶只要是親屬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