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中低收入老人醫療有補助

【記者林煥霖/南投報導】

為照顧遭受急難或災害之中低收入戶老人,減輕其患嚴重傷病所需之相關醫療費用與減輕親屬經濟負擔,並使長輩接受妥善的醫療照顧服務,提供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補助,一年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五萬元整,民眾若有需求,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或電詢縣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福利科陳小姐,聯絡電話:049-2222106轉1841。

社會及勞動處表示,在現今社會中,其子女為使長輩接受良好的醫療照顧品質,往往會將長輩接至身邊照料,並送至大醫院就醫,為使其親屬減輕經濟負擔,給予規定內的適度經濟補貼,提供長輩接受良好的醫療服務與照護。

縣府社會及勞動處指出,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補助,對於申請者與費用補助有規定及限制。其申請者需列冊本縣中低收入戶資格,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最近三個月所支付之醫療費用累計達新臺幣五萬元以上者。

其補助申請規定,依據就醫所需費用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其費用補助不包括病人運輸、指定醫生、特別護士、指定藥品材料費、掛號費、疾病預防與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之手術或節育結紮及住院期間之看護費、指定病房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衛材費及其他與醫療無直接相關之項目等。針對屬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自費「藥品費」(特殊藥品費、高價藥品費)及「材料費」(特殊材料費),請檢附明細清單並自行要求醫院註明該項費用非屬「指定藥品費」及「指定材料費」;如無法出具證明,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