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自稱自己人 警方嗆我不認識你 – 焦點時報

酒後自稱自己人 警方嗆我不認識你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於日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東區進德北路25號附近,發現1輛機車騎士安全帽鬆脫,警方攔下該車盤查,石姓(44年次)駕駛人自稱有飲用米酒,要求警方不要酒測外,並稱不要為難他,說你們警方都是經常抓古意人,警方立即回應,你的古意是寫在臉上嗎?誰知道你是古意人?石姓駕駛人稱今天因為是星期日放假,沒有上班,剛在臺中市東區進德北路附近與友人飲用米1瓶。

酒後自稱自己人 警方嗆我不認識你。(記者陳信宏翻攝)
酒後自稱自己人 警方嗆我不認識你。(記者陳信宏翻攝)

警方依法請其接受酒精濃度測試,石姓駕駛人並不斷向盤查的員警稱平平自己人,不要為難他,警方立即回應,我不認識你,請不要再說平平自己人等語,石姓駕駛酒後駕車,試圖關說稱自己是平平自己人,警方依法照辦不理會石姓駕駛,最後對石姓駕駛測得酒精濃度0.70mg/l,而以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查該駕駛石姓駕駛有2次酒駕前科,本次酒駕為第3次酒後駕駛,石姓駕駛並說公賣局賣酒給他真是害死人,公賣局應該關起來不要賣酒給他,讓警方啼笑皆非,並稱知道酒後駕駛是違法行為,自己喝酒因為戒不掉,才會一直讓警方抓到,警方並勸告石姓駕駛不可再犯,所幸古姓駕駛在未發生交通事故前,已遭警方攔下而查獲,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造成用路人之危險不可言喻,如有飲酒應乘坐計程車,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