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心似箭! 駕駛耍帥迴轉不減速 擦撞他車「不知不覺」 – 焦點時報

歸心似箭! 駕駛耍帥迴轉不減速 擦撞他車「不知不覺」

【記者白信東/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於日前,接獲1名陳姓(男63年次)車主報案,表示自己將愛車停放東區六順路住家附近,早上要取車準備上班時,發現愛車遭到不明車輛擦撞,左側車身有道明顯的擦痕,左後照鏡也搖搖欲墜,大清早要上班卻發現自己的車被撞,心情實在很差,拜託警方務必找出肇事者,好向對方求償。

歸心似箭! 駕駛耍帥迴轉不減速 擦撞他車「不知不覺」。(記者白信東翻攝)
歸心似箭! 駕駛耍帥迴轉不減速 擦撞他車「不知不覺」。(記者白信東翻攝)

警方依規定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由於車輛停放了1個晚上,該處又較為偏避,監視器較少,員警掌握相關車牌號碼以及駕駛人,將江姓(72年次)肇事者約談到案,江男辯稱他當日返家時確實曾駕車經過肇事地點,回到家也發現自己車輛有撞擊痕跡,但不清楚在哪裡撞到的。警方從監視器中發現,江姓駕駛從肇事地點對向車道迴轉過來,完全沒有減速,明顯撞上路旁陳姓車主的車輛,造成整輛車因而晃動,左後照鏡也遭折斷毀損,如此大的撞擊力道,江姓駕駛卻稱不知情,避重就輕地表示直到員警出示監視器畫面,才知道自己撞到他車,被撞陳姓車主事後得知找到肇事者,也非常感謝警方的認真辦案。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江姓駕駛因故撞上路邊停放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江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