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大車,永保安康」!南警六分局加強大型車安全宣導及執法 防制違規肇事 – 焦點時報

「遠離大車,永保安康」!南警六分局加強大型車安全宣導及執法 防制違規肇事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武報導】
鑑於大型車輛的車身長、噸位大,視覺死角多,如承載超重貨物,除會破壞道路外,亦影響到其他車輛行車安全,南警六分局為確保用路人安全,本(28)日13時至16時,結合交通警察大隊於臺17線設置活動地磅,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及曳引車等車輛重點違規,總計攔檢12輛,其中取締超載3件、行車紀錄器(大餅)無法正常使用1件,總計4件。

警六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規定,自109年起,大型車需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另外,如欲行駛禁行道路範圍,須向當地區公所申請通行證,如欲行駛跨越2個以上行政區禁行道路範圍,應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通行證。呼籲大型車駕駛人於轉彎前30公尺,應提前打方向燈,身體應稍微向前移動及觀看後照鏡,以避開視野死角。另外,承載貨物不可以超載,以降低交通事故。

分局長陳錦文提醒危險就在你我身邊,呼籲用路人保護自己的第一準則,即是建立防禦駕駛觀念,養成危險預測的習慣,降低意外風險。行人在路口等候穿越道路時,因大型車輛內輪差及視野死角考量,不要靠近交岔路口處站立,應站在人行道內範圍,同時保持警覺;汽車、機車、自行車等在道路通行時,均應避免跟大型車輛併行,必需維持安全距離與間隔,避免進入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範圍;如遇大型車輛轉彎時,建議將車輛先暫停於大型車輛後方,等大型車完全轉彎,確認安全後,再繼續行駛。分局長也呼籲大型車業者及司機應自律守法,勿心存僥倖而超載,並依照核准時段、路段通行,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內輪差及視野死角,防止發生憾事。
【圖/第六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