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放家中充電 誤認遺失報警協尋

〔焦點時報/記者林博文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胡晉嘉及林俊廷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一名男子稱在軍輝路便利超商前發現手機遺失,希望警方可以協助找尋,警方到達現場了解後,先陪同男子前往其所稱手機遺失之處所查看找尋,並協助男子嘗試以APPLE ID尋找手機最後定位的位置,但因男子並未開啟手機定位功能,只好另尋其他方式尋找手機。

 

警方陪同男子在軍輝路超商一帶尋找未果,突然靈機一動向男子表示,是否要回住處確認有無帶手機便出門,男子同意後,警方隨即再次陪同男子一同返回其住處尋找,男子一進入住家不到三分鐘,只見他緊繃的神情終於綻放出笑容便走出門口向警方表示,手機已經找到,確實是放在家中充電並未帶出門,結束了一場烏龍情事;男子事後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員警困擾深表抱歉,也非常感謝警方的協助,對警方能以同理心積極的把其誤報遺失的手機尋回深表感激與讚賞。

 

興安派出所所長詹文偉表示,科技日新月異,警察也得加強學習新科技,跟上時代腳步,不僅便民,也能提升執法效率;而以此案提醒民眾,留意隨身財物,若不慎遺失記得報案,也呼籲拾獲手機等財物者,切勿占為己有,應拿到警察機關,警方會依拾得物相關程序受理,以免因侵占他人遺失物而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