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營業車秋季汽燃費繳納期限將屆 請儘速繳納 – 焦點時報

108年營業車秋季汽燃費繳納期限將屆 請儘速繳納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108年秋季營業車汽燃費於9月1日至9月30日開徵,繳納通知書已於8月21日寄發,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提醒,營業車秋季汽燃費繳納期限為9月30日,請車主利用多元繳費管道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汽燃費繳納方式多元,除了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繳納外,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線上查詢後,以信用卡或金融帳戶轉帳支付,或是撥打語音電話以金融卡轉帳繳納,另外也可以先向監理機關申請委託轉帳代繳服務,每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由指定金融機構帳戶約定繳納,既簡便又快速,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若要詢問其他汽燃費相關問題,請洽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07)361-3161轉分機401~40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敬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