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空汙宣戰!中市府要求中火生煤用量創新低 – 焦點時報

向空汙宣戰!中市府要求中火生煤用量創新低

【記者劉明福/台中報導】

針對環團關心中火生煤減量期程,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20)日召開聽證會釋疑。環保局說,以往採較寬鬆的「許可量」要求中火減煤,新市府上任後採嚴格標準,將藉今年底中火機組許可證審查時機,要求中火明年1月26日前,生煤實際「使用量」降至1104萬噸,讓汙染排放創新低。

向空汙宣戰!中市府要求中火生煤用量創新低。(記者劉明福翻攝)
向空汙宣戰!中市府要求中火生煤用量創新低。(記者劉明福翻攝)

環保局表示,依據條例規定,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意即在109年1月26日前,中火的生煤使用量需從103年的生煤使用量1,839萬公噸降到1104萬噸。

環保局指出,前市府在106年11月核發中火展延107、108年許可證時,是以103年的許可量2,100萬噸為基礎減量24%,規定中火107、108年生煤許可量最多僅能1600萬噸,而非以103年的實際使用量1,839萬公噸作為減煤標準。

對此,市長盧秀燕上任後,決定對中火採取嚴格手段,落實自治條例減少生煤「使用量」規定,今年底中火10張許可證將陸續到期,市府將藉展延審查時機,將生煤自治條例規定載入許可證中,要求中火生煤許可量明年起降至1104萬噸,意謂中火往後每年燒煤最多僅能1104萬噸,符合4年減4成的規定(1,839萬公噸降為1104萬噸)。

另外,有關為何採取103年生煤使用量作為計算基準,環保局也說明,此為依據總量管制的精神,取7年內中火完整操作年度的生煤最大量,作為計算基準量。經查,103年中火生煤使用量1839萬噸是歷年新高,因此減煤4成以103年的使用量作為基礎,在法理上較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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