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執法品質 縣警局辦員警交通執法講習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金門縣警察局為提升員警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品質,減少民眾異議案件,建立交通執法公信力,依據年度訓練計畫,一連兩天分兩梯次辦理108年度交通執法專業訓練講習,以精實教育訓練、提升員警安全駕駛與交通執勤技巧,加強法規與執法重點宣導,同時要求員警針對輕微交通違規以勸導代替舉發為原則,至於惡性重大及易於肇事後造成傷亡之違規行為則嚴正執法,俾增益執法成效。
縣警局交通隊隊長林中書指出,此次交通執法講習係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之實施,藉由本次法規教育講習課程,使員警於執行職務採取必要強制手段、措施時,明瞭相關規定內容,以提升員警執法能力與正確性,召集各分局及保安隊、交通隊等單位員警,於警察局綜合勤務大樓2樓會議室分2梯次辦理集中訓練。
講習授課與研習的內容,其中「交通違規舉發事件行政訴訟及抗告案件實例研討」是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王鴻均法官授課;「革新交通執法觀念與改進交通執法態度」、「本轄A1類交通事故分析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檢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舉發要領與缺失改進」、「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及防制危險駕車執行作為」、「警察職權行使法有關交通規定之研討」、「重點交通法規及執法技巧探討」及「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探討」等課程,由警察局局長張國雄、副局長黃柏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技正黃文宏、交通隊隊長林中書、政風室主任王得志等擔任授課講座,他們也要求員警執勤秉持良好態度與技巧,並講解相關執法應注意事項,希藉由此次交通執法講習,灌輸員警正確舉發交通違規觀念,以維護駕駛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
警察局局長張國雄表示,為灌輸員警正確之執法觀念,避免員警為開單而浮濫開單,除招引民怨,無法發揮執法成效外,反而對警民關係造成不利的影響,為確實提升員警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品質,特舉辦此次交通執法講習,希望藉由正確、公正之執法手段,發揮舉發違規案件之成效,減少因違規所肇致之車禍死傷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