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學校社區及廟宇宣導交通安全及酒駕新制規定 – 焦點時報

至學校社區及廟宇宣導交通安全及酒駕新制規定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旗山分局內門分駐所副所長蔡憲邦與警員鄭鋒峻日前至高雄市內門區內門國小、內門里活動中心及內門紫竹寺宣導交通安全及酒駕新制規定,宣導內容有酒駕於7月1日新法上路,修正內容包括;對汽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提高至12萬元,機車駕駛人仍維持1萬五千元至9萬元,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絕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到18萬元,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新罰則增加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同車乘客將也處600至3000元罰鍰,千萬不要酒後駕車,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本所轄區台3縣用路人行經該路段常會不自主超速行駛或違規駕駛,造成車禍頻傳,本所除加強勤務作為,針對闖紅燈、逆向行駛、未戴安全帽、爭道行駛等交通違規取締外,也在這些易超速路段編排取締違規超速勤務,希望用路人能減速慢行,保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另年老者白天及晚上外出時須穿著光鮮亮麗之衣服,才能確保年老者之用路安全,蔡副所長告知在現場聆聽民眾及同學務必轉知家人,交通安全的提昇,除了警方嚴正執法外,更必須要由用路人配合安全駕駛及遵守交通規則,這樣才可以讓整體交通秩序更為順暢,而且可以降低交通肇事的機率,本次交通安全各項宣導在場民眾及同學獲益良多,感謝警方用心。

至社區宣導交通安全及酒駕新製規定。(記者劉明吉翻攝)
至社區宣導交通安全及酒駕新製規定。(記者劉明吉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