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老鼠咬布袋」?! 離職男混入工地偷電纜遭逮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賴昆佑與陳立肯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報案,廖姓男子(40歲)利用曾為捷運承包商之員工身份,穿著承包商字樣的反光背心混入工地偷剪電纜線,本想神不知鬼不覺默默離去,豈知遭工地主任起疑與員警明察秋毫,識破他離職,卻趁隙混入工地偷電纜線,全案調查後於4月20日依觸犯竊盜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日前上午11點30分,員警接獲報案,指稱南屯區文心路上捷運施工處疑似有男子竊取電纜線,員警獲報赴現場瞭解。經工地主任表示,廖男當時穿著捷運承包商字樣的反光背心,手拿著老虎鉗、旁放置一捆已剪下的電纜線,似無異狀,惟當日並無安排裝設電纜相關工程,覺得可疑而報警。員警抵達後詢問廖男是何單位派來、有無偷電纜線時,他則吱唔辯稱為某承包商的工人,天真以為偽裝成員工混入工地剪電纜線之手法天衣無縫,應該可成功騙過他人。然員警向他所稱之服務的承包商求證後,發現他早已離職,離職後卻仍留有公司背心,趁其他工人未留意之際進入工地偷剪電纜線,再將偷剪來的電纜線拿去變賣。原本他矢口否認犯行,經員警告知他「我們已知道你已不是那家公司的員工了」,廖男自知已無法狡辯,才坦承犯行不諱,全案調查後移送法辦。

大墩派出所長葉信良呼籲,民眾勿貪一時之私欲而觸犯法網,警察一定秉持勿枉勿縱的辦案精神,對犯罪之人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