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酒駕違法的懊惱 引發男子漢後悔的眼淚 – 焦點時報

首次酒駕違法的懊惱 引發男子漢後悔的眼淚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於日前,分隊長蔡興邦、警員蔡政翰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突然在街口1輛黑色轎車行駛在街上高速左轉,並又違規紅燈右轉,仍然是用高速右轉的方式,此駕駛行為引起警方的高度注意,為制止該車繼續以該方式行駛,也恐危及用路人之危險,立即尾隨在後方,伺機要攔截該車,該車後來跨越雙黃線,轉進一個停車場內,警方立即將該駕駛攔下,駕駛人姓吳(男68年次),警方發現吳姓駕駛不但臉色泛紅,也全身酒味,果然酒精檢知器一經吹氣,立即亮起紅燈,顯示其有酒精反應,吳姓駕駛坦承有喝一瓶啤酒。

警方盤查吳姓駕駛告知剛才的駕駛行為實在太危險,吳男一開始一直向警方道歉,重複說著我真的沒有違規啦!給我一次機會,事實上他有紅燈右轉以及跨越雙黃線等違規,警方回應酒駕是違法行為,沒有辦法給你什麼機會無法寬容,吳男開始不斷抽抽噎噎的哭泣起來,警方只好強硬的回應,警察正在執行公權力請你配合,最後警方對吳男測得酒精濃度0.42mg/l,將吳嫌以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經查吳嫌並無酒駕前科,聲稱因為心情不好才會酒後駕車,盤查過程中,只不斷聽見吳嫌後悔的低聲哭泣聲,顯然吳男的心情是悔恨難當,只希望他能記取教訓。

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任何原因都不能是非法酒後駕駛的理由,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民眾普遍皆能認同警方的強力取締酒後駕駛,且酒駕造成用路人之危險不可言喻,如有飲酒應乘坐計程車,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