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汽機車燃料費記得7月31日前繳納

【記者張文晃/高雄報導】

108年度汽、機車燃料費繳納期限將屆,請尚未繳納的車主按時繳納。若遺失或仍沒收到繳納通知單,請多加利用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或監理單位查詢、補發、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影響權益。

108年汽機車燃料費記得7月31日前繳納。(記者張文晃翻攝)
108年汽機車燃料費記得7月31日前繳納。(記者張文晃翻攝)

旗山監理站表示,截至目前轄區汽車繳納率約5成2、機車繳納率約5成4,合計約有9萬4,445輛尚未繳納。尤其桃源、那瑪夏、茂林等區,機車燃料費繳納率平均僅有約3成。為免逾期受罰,請儘速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繳納。

監理站提醒,汽、機車一旦確定不能使用,請勿隨意丟棄,記得至就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燃料費才能依該車使用日數按比例計徵至報廢前1日,否則將使燃料費一直累計,讓您金錢白白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