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酒駕慣犯借車再犯重罰60萬 彰化分署查封千萬土地才繳清

▲酒駕慣犯借車再犯重罰60萬 彰化分署查封千萬土地才繳清(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焦點時報/記者林明佑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在去(109)年9月間成功執行全國酒駕第1名的林姓義務人滯欠91萬餘元罰鍰後,今年彰化地區另一位慣性酒駕義務人,因酒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裁罰共計60萬2,208元,因執行官阮蕙芳查封該義務人名下千萬土地,12月8日才成功迫使義務人繳清案件罰鍰。彰化分署主任執行官胡天賜呼籲社會大眾,酒駕不但會被裁處高額罰鍰,甚至連土地都有可能被拍賣,請萬別以身試法。

胡天賜表示,為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目前正進行「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要求各地分署針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的高額欠稅義務人,加強執行。

胡天賜指出,彰化是由一位61歲的林姓男義務人,以滯欠道路違規罰鍰高達60萬餘元拿下了第1名。其實林男名下早已無車輛,駕照也被註銷,但仍多次向親友借車違規駕駛,違規情節包括了闖紅燈、騎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使用註銷駕照駕駛汽機車,而且在5年內多次駕駛拒絕酒測而遭重罰,總滯欠金額高達60萬2,208元。林姓義務人所滯欠的裁罰案件,經移送機關多次催繳仍不履行,展現對國家法治高度敵意。

胡天賜表示,移送機關於今年10月19日將林姓義務人的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負責承辦的阮蕙芳執行官隨即查調林姓義務人的名下財產資料,發現林姓義務人在彰化火車站附近有一筆土地面積294平方公尺,因近車站且鄰近彰化女中,公告現值2千餘萬,屬黃金精華地段,且地上現由全聯、多家銀行及診所承租中,應有豐富的租金收入,顯見義務人非經濟困難,實故意不繳納。

胡天賜指出,彰化分署因此立即於11月5日發函地政機關查封該筆土地,林姓義務人為避免如此值錢之地段遭拍賣,即迅速與彰化分署聯絡,並籌款請他的母親在12月7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移送機關則於翌8日收到這筆款項。

胡天賜表示,執行官阮蕙芳在確定義務人繳清後,立即於12月14日將塗銷查封登記公文親自送達,原想藉機規勸林姓義務人千萬別再犯,但當日林姓義務人適巧不在家,由他的家人代為簽收。家人表示,林姓義務人多年前因經商失敗壓力過大,近年來因情緒抑鬱,才會多次向家人借車在外兜風解悶,紓解壓力。阮執行官也當場曉諭義務人的親友,千萬別再借車給他違法駕駛了。

胡天賜指出,彰化分署分析去年成功執行的全國酒駕第1名以及這件案件後,發現兩個案件都有一個共同處,那就是義務人的駕照都早因交通違規而註銷,義務人都是繼續向朋友家人借車違法駕駛所形成的違規案件。因此類似這種違規案件,除非立法處罰違法借車的朋友家人,否則恐怕無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