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車連闖2紅燈遭警攔查 當場查獲毒品 – 焦點時報

自小客車連闖2紅燈遭警攔查 當場查獲毒品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報導】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於昨(5)日3時38分許沿和平一路(北向南)行駛時,見一部自小客車連續闖越兩個紅燈,遂立即尾隨在後,並於中正一路與福德三路口將其攔停。在警方趨前盤查石姓駕駛(年約30幾歲,男性)為何要連續闖紅燈時,石姓男子突然神情緊張、而且雙手發抖,並以不安的語氣向警方表示,「我要趕著回去」,此時員警驚覺有異,又突然發現石嫌褲子口袋暗袋內似乎有一不明鼓起物,於是詢問石姓男子是否攜帶違禁品。

石嫌見到警方已發現自己持有違禁物,眼見瞞不過警方之情況下,於是從主動從口袋暗袋中拿出1包疑似「葉子」的物品、以及2包咖啡包交付予警方,並向警方坦承該包「葉子」的物品為大麻,另外兩包是毒品咖啡包。經警方初驗後,該包大麻以及毒品咖啡包,分別呈第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以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當場總共查扣1包二級毒品大麻(含袋重1.06g)、2包二級毒品咖啡包(含袋總重8.35g),當場將石嫌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石嫌(年約43歲)向警方表示,自己從事工業,前段疫情期間完全沒有工作,而雖然近期疫情警戒降級,但自己卻仍未復工,時常放無薪假,因經濟來源不穩定導致壓力過大,才會藉由毒品來紓解自我壓力。警方在全程蒐證後並將石男帶返所偵辦後,詢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苓雅分局分局長梁東山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規定規定,大麻及安非他命係屬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毒,在透過毒品紓解壓力之際,將先蒙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