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團爆吞善款 嘉邑行善團說明和該團不相關

〔焦點時報/記者郭政隆報導〕嘉義市何明德行善團爆出涉侵占善款,嘉義市調查站專案小組17日持搜索票至負責人蕭豐彥、陳美智夫妻等人住處搜索,扣得相關事證,嘉義地檢署並傳喚美智及配偶蕭豐彥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共5人,而於訊後依公益侵占、背信及洗錢罪嫌,諭令陳美智100萬元、蕭豐彥80萬元具保,其餘請回。

由於系出同門,名稱相似,受到盛名之累的嘉義市嘉邑行善團,連連受到各地的詢問、關切,嘉義市嘉邑行善團理事長徐文志1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他自己上任以來,一切善款收支皆透明公開,對其他人民團體的內部事務並不知情,也不評論。徐文志認為,人生難免起起落落,期盼社會更加祥和,給予每位需要幫助的人向上的機會。

徐文志指出,嘉義市嘉邑行善團於民國87年3月14日完成法院登記,係受嘉義市政府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公益團體,長時接受善心人士捐款委託,以辦理造橋、補路、施棺、濟助貧困四大志業為宗旨,所有捐款收據憑證及執行志業之支出,均經理事會之決議、監事會之查核監督及會計師簽證核實,並送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會務公開透明,可昭公信;有關報載,嘉義地檢署查獲某行善團負責人涉嫌侵占善款乙事,與嘉義市嘉邑行善團無涉,期盼各界善心捐款人秉持初衷、給予社會弱勢一個改變人生的機會,也認為每個人都有向善的可能,寬容、友善,才能讓社會變得更好。

在民國54年初,一群默默行善的人士以行善堂名稱,利用晚間人車較少時於嘉義市街道間修補道路坑洞,埋設水溝蓋板,並於白天時修補偏遠地區吊橋及至救濟院與孤兒院施米濟貧;民國57年何明德先生加入行善堂行列,民國69年更名為行善團,因設立於嘉義市,故稱「嘉義行善團」;民國86年,何明德因身體需靜養而囑託資深團員以嘉邑行善團之名,向嘉義市政府申請為社團法人,並在何明德病逝不久,團員即依其遺願,於87年獲向市政府立案,並獲准成立,但遺族有不同意見,因此另成立何明德行善團,由何明德女兒陳美智擔任負責人,行善團於是宣告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