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號誌路口「慢、看、停」避免成為死亡陷阱 – 焦點時報

閃光號誌路口「慢、看、停」避免成為死亡陷阱

▲閃光號誌路口「慢、看、停」避免成為死亡陷阱

【記者蔡宗武/臺南報導】
歸仁警分局統計109年1月至9月底止,因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依規定讓車而發生交通事故計319件,其中A1類交通事故4件、4人死亡,A2類交通事故315件、363人受傷,本分局多事故閃光號誌路口共10處如下:
一、仁德區中正路2段642巷口。
二、仁德區太子路101巷口。
三、仁德區土庫路與土庫六街口。
四、仁德區崑崙路與民安路口。
五、歸仁區臺39線與六甲三街口。
六、歸仁區保吉路與大埔路口。
七、歸仁區南丁路437巷口。
八、歸仁區大德路502巷口。
九、關廟區中山路2段與大富街口。
十、關廟區大仁街與民生街口。
歸仁警分局提醒用路人,車輛行經閃光號誌路口看到「閃光黃燈」,代表行駛在幹道;若看到「閃光紅燈」,代表行駛在支道。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另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請用路人車行經閃光號誌路口務必「慢、看、停」,莫逞快競駛,造成憾事發生。
【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