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強「抱」海龜,海巡火速追查 – 焦點時報

外籍移工強「抱」海龜,海巡火速追查

▲外籍移工強「抱」海龜,海巡火速追查

【記者蔡宗武/綜合報導】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於今(3)日上午8點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小琉球花瓶岩岸際疑似有外國遊客觸摸海龜。」,並由報案民眾提供一段所錄影片,經海巡人員循線追查,於花瓶岩岸際尋獲與報案影片特徵相符之嫌疑人,經完成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秋連續假期第三天,海巡人員即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小琉球花瓶岩岸際疑似有外國遊客觸摸海龜」,並依據其所出具影像畫面,可明顯看出該名遊客有撲抱海龜情況。小琉球安檢所謝所長於接獲通報後,火速趕往花瓶岩岸際,尋獲與影片中騷擾海龜衣著特徵相符之45歲菲律賓籍遊客,隨即將其帶回實施訪談以釐清案情,經詢問為外籍移工,利用中秋連假偕友人一同至小琉球遊玩。經偵訊後,該名遊客亦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小琉球地區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從小琉球的交通船上撥放的宣導影片,到島上各個沙灘豎立的保育宣導標誌,屢次宣導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然事件仍層出不窮,光是今年小琉球地區已發生10起類似事件,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在此呼籲,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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