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將自109年10月1日起實施 – 焦點時報

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將自109年10月1日起實施

【記者蔡祁妘/彰化報導】
彰化縣勞工人數約62萬餘人,為六都以外勞工人數最多之縣市,為保障廣大勞工朋友的勞動權益,並督促事業單位符合勞動法令,再加上中央審核單位亦促請本府按不同違規情形制定裁罰基準,因此特訂定「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並自今(109)年10月1日起實施。

  彰化縣政府現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動部制定之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將企業分為上市(櫃)及非上市(櫃)公司,如上市(櫃)公司使勞工加班超時,處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非上市(櫃)公司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得加重罰鍰至150萬元,違反勞動基準法同一條項規定2次以上者,罰鍰金額逐次遞增。

  中央審核單位多次促請縣府應依事業單位規模勞工人數等訂定裁罰基準,參考其他縣市裁罰基準並考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多寡影響勞工權益範圍不一,新訂定之裁罰基準將僱用勞工人數規模大小分類為僱用人數100人以上、31人至99人及30人以下,並依照僱用人數及違法次數訂定不同罰鍰,僱用人數及違法次數越多,罰鍰累進額度隨之提高。僱用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之企業如違反加班超時之同一條項規定累計至第10次,將處以法定最高罰鍰100萬元。為鼓勵事業單位符合法令,同一法條3年內未違反規定,違規次數的累計將重新起算。裁罰基準詳細內容可至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bit.ly/2CQkg4r)查詢。

  為主動協助企業符合法令,縣府於108年開始實施法遵訪視,積極提供專人到府訪視服務,給予改善建議,迄至今年6月底已完成2,000家以上的訪視,獲得企業肯定,另經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企業違法情形已逐步改善。縣府特別說明,裁罰基準訂定之目的是希望事業單位能遵守法令,減少勞資爭議,故縣府也提供宣導、輔導等協助措施,例如今(109)年將在縣內分區域陸續開辦勞動法令一系列宣導會,有意參加者可至勞工處網站-公告資訊-彰化縣政府勞工處109年度辦理之活動(課程)資訊查詢(網址:https://bit.ly/2ZMywEb)。亦提供30人以上之團體預約宣導或事業單位一對一輔導服務,如對法令有疑義者,可多加利用勞工處的勞動基準法常見問答集,亦可撥打縣府勞工處勞動條件科諮詢專線(04)7532510由專人解答。 【圖/彰化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