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槍納入模擬槍列管並提高罰度 6個月內報備免處罰
【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市警左營分局於7月30日破獲討債集團持有模擬槍暴力恐嚇案,局本部再次宣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已於109年6月12日生效,將「操作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之權益,設有法定6個月緩衝期,民眾可於109年6月12日至12月11日,至戶籍所在地之警察分局辦理報備合法持有或自願繳銷,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依據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二十萬元,改造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可供發射金屬或子彈,未具殺傷力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新法修訂頒布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為達成斷源及有效管理,將持續並加強力度全面檢肅非法槍枝,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截至目前為止已受理民眾申請鑑驗是否為修法後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共13枝,再次呼籲民眾儘速於期限內辦理,以遵守法令規定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