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路口要當心 開慢一點咖放心
【記者蔡宗武/臺南報導】
歸仁警分局近來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發生時間在半夜凌晨時刻,一部機車行經歸仁區中正南路,與交叉路口駛出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機車騎士當場噴飛,救護車到場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調閱事發當時的路口監視錄影器,雙方行經閃光號誌路口經未減速是肇事主因,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令人遺憾。
歸仁警分局分局長楊慶裕於事發當日,立即率領交通組、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幹部到事發地點會勘,針對常見事故發生原因有幾點提醒用路人一定要牢記:1.行經有號誌的路口要依號誌行駛,沒有號誌的路口要依號字、標線指示。2.行經路口路面如有停標字、讓路線,或設有停車再開、讓路標誌,亦或是閃光紅燈,表示駕駛人所在道路是支道,若雙方車輛分別行駛在幹道與支道,無論行駛方向為何,支道車都應讓幹道車先行。3.路口設有三色號誌需24小時運轉,夜晚車流量較小的時候,會切換成閃光紅、黃燈模式,用路人行經需依各行向燈號減速慢行或停車再開。
歸仁分局轄區橫跨市區、郊區,路況白天夜晚差異大,許多路口白天有紅綠燈三色號誌,駕駛會遵守號誌指示行駛。到了晚上10點過後,紅綠燈切換成閃光號誌,用路人往往疏於注意,行經路口未減速造成事故發生。因此歸仁警分局特別提出叮嚀,交叉路口因行車動線交織,往往是事故好發地點,用路人行經交叉路口務必特別當心,放慢速度確認沒有來車再通過,希望大家都能牢記以上要點,落實在平日生活中,保障自己與他人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