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停車迴轉竟撞上路旁車輛 裝傻落跑稱有事先走 – 焦點時報

欲停車迴轉竟撞上路旁車輛 裝傻落跑稱有事先走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接獲1件交通事故案件,陳姓車主(女、77年次)表示自己上午將汽車停放在東區長福路273號前,到下午7點左右要前往開車時,發現自己的車,後保險桿處遭到很明顯的撞擊,陳姓車主不甘受損,見到此狀況立即報警處理,警方也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很快就掌握到係邱姓男子(55年次)駕駛汽車迴轉欲在對向停車時,未注意到路旁車輛,因而撞上陳姓駕駛人的自小客車,故請邱姓駕駛人到案說明。

欲停車迴轉竟撞上路旁車輛 裝傻落跑稱有事先走。(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欲停車迴轉竟撞上路旁車輛 裝傻落跑稱有事先走。(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邱男向警方聲稱自己駕駛自小客車在長福路迴轉,因路面有高低差,不慎撞上路旁的車,但因自己當時有要事要處理,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就駕車離開。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邱姓駕駛撞上陳姓車主的車輛後,下車不是去看別人的車被撞到的情形,而是下車只看了自己車的狀況後就驅車離去,所以邱姓駕駛的行為涉及肇事逃逸的違規態樣。

欲停車迴轉竟撞上路旁車輛 裝傻落跑稱有事先走。(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欲停車迴轉竟撞上路旁車輛 裝傻落跑稱有事先走。(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邱姓駕駛因故撞上路旁汽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邱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