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隊友說「老車沒要緊」 翁倒車碰撞落跑涉肇逃 – 焦點時報

豬隊友說「老車沒要緊」 翁倒車碰撞落跑涉肇逃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接獲1件事後報案的交通事故案件,丹姓車主(男、66年次)表示自己將愛車停在復興路巷內的福德祠附近,晚上要去開車時,發現車子左側遭到明顯撞擊,便向警方報案,希望能找到肇事者,好向對方求償,警方接獲本案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

倒車2次 。(記者陳信宏翻攝)
倒車2次 。(記者陳信宏翻攝)

警方很快就掌握相關車牌號碼以及林姓駕駛人(男、35年次),林男坦承當天倒車曾撞到路旁車輛,也有下車察看對方車損,在場友人陪同查看時表示:「都老車了,沒有什麼要緊啦!」於是乎,他也同意友人說法,就直接離去。為釐清事故情形,警方勘驗監視畫面發現,該福德祠腹地較小且停放車輛多,林姓駕駛緩緩地在事故地點倒車,為了順利離開不停轉動方向盤,想喬好倒車角度,卻東碰西撞上連續2次撞上路旁停放車輛。林姓駕駛發現異樣下車查看,卻因聽從豬隊友「老車沒關係」的說法,認為無須處理,就直接離去,讓愛惜車輛的丹姓車主實在很難接受,警方只能依規定舉發,愛車遭撞的丹姓車主也再三感謝警方認真辦案。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林姓駕駛倒車因故撞上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林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