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容忍 南市警全市同步『路攔』取締酒駕 – 焦點時報

酒駕不容忍 南市警全市同步『路攔』取締酒駕

【記者蔡宗武/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方為防制酒後駕車所引發交通事故造成民眾身體、財產損害甚至剝奪生命的嚴重性,27日發布全市同步路檢攔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統計自108年1月迄9月23日止,計取締4,623件酒後駕車,其中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3,780人,並因酒駕肇事造成252人傷亡案件。

交通大隊分析易發生酒駕,以下午18時至晚上24時發生最多,顯見部分駕駛人仍抱持「僥倖」、「我沒醉」心態上路,無懼於社會民忿與法令之規範,交通警察大隊長翁誌宏表示,酒駕不容忍,亦要求各分局將針對各轄區易肇事及飲酒區域及聯外重要道路加強警力部署,規劃『路檢點』實施逐車攔檢稽查作為,藉由高強度、高密度之取締措施,以降低酒駕肇事帶來的憾事。

南市警察局周幼偉局長深切呼籲民眾,酒後駕(騎)車,損己又損人,得不償失,警察局除持續嚴格取締酒後駕車之決心及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外,並呼籲民眾重視酒後開(騎)車之高風險,配合下列推廣事項:
一、飲酒後搭乘計程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返家。
二、「指定駕駛」:參加聚會先指定、協調或推舉1位在聚會中不飲酒之親友或同伴擔任駕駛,負責載送親友、同伴返家。
三、代叫計程車:撥打110代叫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