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第二期住商節電行動計畫 設備汰換補助開始受理! – 焦點時報

金門縣第二期住商節電行動計畫 設備汰換補助開始受理!

【記者湖明嬛、吳旻高/金門報導】

經濟部於去年攜手各縣市政府共同推動為期三年的「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計畫」,以強化民眾節電觀念,促進住宅、服務業、機關等部門持續節電,為鼓勵住宅節電,加速汰換老舊設備並使用高效率之節能設備,以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縣府特別修正「金門縣汰換節能設備與智慧用電補助要點」,為滿足縣民汰換補助需求,持續推動第二期申請補助。

縣府建設處指出,本要點補助品項包含節能設備類(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辦公室照明燈具、家用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及家用電冰箱)及智慧用電類(能源管理系統)兩類,設備汰換日期追溯至108年1月1日以後開立之發票或收據,可依規定提出申請,期限至109年6月30日止,因補助經費有限,呼籲有需求者儘早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針對縣轄內服務業、機關學校補助項目標準如下:

  1.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新機需符合能源效率1或2級。額定總冷氣能力每kW補助新臺幣2,500元,若未滿1kW則以實際kW數*2,500元計算,補助上限為50%,每電號每年以60kW為限。
  2. 辦公室照明燈具:汰換T5/T6/T8/T9螢光燈具,新裝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lm/W(含)以上。每具補助50%費用,且補助單價最高為新臺幣750元。
  3. 電冰箱: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若未滿1公升則以實際公升數*10元計算,補助上限為3,000元。
  4. 能源管理系統: 本縣轄內且契約容量大於800kW之大型服務業(營業用電)、政府機關與學校,設置能源管理系統者,每案補助50%導入費用,且以新台幣1,000,000元為上限。

針對一般住宅補助項目標準如下:

  1. 家用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新機需符合能源效率1或2級。額定總冷氣能力每kw補助新臺幣1,000元,若未滿1kW則以實際kW數*1,000元計算,補助上限為3,000元。
  2. 電冰箱:每公升補助新臺幣10元,若未滿1公升則以實際公升數*10元計算,補助上限為3,000元。

縣府建設處最後表示,詳細辦法及相關表件可至金門縣政府「住商節電專案辦公室」(服務台右側第一間)索取或金門縣政府建設處網站下載(http://ead.kinmen.gov.tw/),亦可至FB臉書搜尋「金門節能島‧幸福又美好」瞭解。如有任何疑問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7:30)撥打服務專線:321635,會有專人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