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方稅轉帳納稅或以電子方式傳送相關服務 好禮相送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自10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申辦金門縣稅務局定期開徵3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轉帳納稅,或以電子方式傳送定期開徵3稅之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或繳納證明等,即可獲得面額100元賣場禮券乙張,歡迎民眾把握機會。
稅務局表示,以往採紙本方式寄送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證明等,常有民眾因搬家、地址變更或繳款書不慎遺失等原因,需臨櫃或電話申請補發繳款書或證明,對民眾而言,極不方便,如改以轉帳納稅或以電子郵件方式接收稅務相關繳款書、通知等,不僅方便,更是節能又環保,無忘記繳稅或遺失稅單風險。稅務局局長翁自保表示推動轉帳納稅及電子稅務服務,此為落實縣長楊鎮浯「效能全面提升,服務精實多元」之施政願景,也呼應縣長政見,讓民眾洽公免於舟車勞動奔波之苦,請鄉親多利用優質便捷的資訊網路服務。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電子方式接收稅務相關繳款書、通知等,可至稅務局全功能服務櫃臺臨櫃申請;或利用網路方式申請。網路方式是利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以「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再依畫面指示操作申請,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併同以電子檔傳送、郵寄、傳真或逕送該局審查。稅務局受理申請後,系統將傳送驗證信至申辦人之電子郵件信箱,申辦人於規定期限內點選連結進行驗證。經驗證完成者,由系統傳送受理申請通知至申辦人之電子郵件信箱,即完成申辦。稅務局將按各稅每年(期)開徵排定期程,傳送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或繳納證明至申辦人之電子郵件信箱,由民眾自行下載或列印。
稅務局也籲請民眾申辦委託轉帳代繳定期開徵3項稅款,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的存款帳戶,填妥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及附上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影本,並蓋妥存款印章後寄回稅務局或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相關資料寄回後即可,於稅款開徵前2個月申請者,則當期適用;未及前2個月者,自申請次年期適用。
凡臨櫃申請現場即可獲禮券乙張,非臨櫃申請案件,申請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應填具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明影本,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本局財產稅科(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領取禮券,活動期間每一申請人限領一張禮券,不得重覆領取。禮券領取期限自申辦完成日起2個月內,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稅務局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以該局網站公告為準,若有其他未盡事宜,依該局相關規定或解釋。相關訊息請電洽082-325197#205、309、312(地價稅)、305(房屋稅)或307(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