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電動自行車亂象 警局召集業者共商良方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金門地區自從開放小三通以來,出入境人數迭創新高,日前金門縣政府亦大力慶祝出入境人次達到2千萬人次,且仍在增加中;另陸方亦頻頻釋放利多政策,逐步開放個人遊、小三通自由行等,且開放城市越來越多,連帶提升小三通出入人數,但問題接踵而來。由於大陸地區人士來到金門,不能更換國際駕照,所以他們只能向地區租賃業者租用免駕駛執照的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又部分陸客甚至從未騎過車輛,來金才第一次接觸,未能有效掌握車輛性能,又對地區交通法令不熟稔,造成地區民眾不少詬病。
為研商解決良方,警察局特別邀集了地區電動車輛租賃業者達12家、20餘人,由副局長江守寰主持,並邀請公路主管機關金門縣政府觀光處交通行政科長顧克亞及監理主管機關金門監理站李科員列席指導,共謀良策。警方指出,目前電動車輛亂象並非僅存在金門地區,同屬離島之澎湖縣遇觀光季亦有是類情況,而屏東縣墾丁係人潮聚集的旅遊必遊之地,其電動車輛亂象更是由來以久,故政府為有效管理電動車輛,除已於日前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等條文,且經總統在108年6月19日公布,至於施行日期行政院尚未核定。另交通部為因應電動自行車發展及各界對電動自行車應有加強管理必要之共識,於本(108)年度亦已2次召集專家學者研商「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所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電動自行車應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以及電動自行車掛牌所涉牌照管理相關規定,以利民眾遵循等。
依警察局分析,目前電動車輛於道路上所發生違規行為,以電動機車未領牌照偽裝電動自行車行駛、電動自行車等未粘貼審驗合格標章、非屬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等於道路上行駛、不靠右側路邊行駛、不依規定轉彎或任意闖紅燈、不依規定停放車輛、任意在路中停車照相、逆向行駛、雙載、未戴安全帽、夜間未開啟燈光及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等;業者部分,因電動車輛市場需求量大,尤其旅遊旺季,常出現佔用道路邊之停車格停放租賃車輛,均為警方日後稽查重點。
此次座談會,與會業者討論踴躍,所提建言如審驗合格標章之補發以利員警執法、政府應構思搭配大眾運輸載具或計程車等提供旅客多重選擇、對於電動自行車不得不雙載之行為(如幼童、小孩及老年人)員警應予勸導避免舉發、地區部分民宿業者違規出租交通工具予住宿旅客及建議政府開放大陸人士得申請國際駕照辦理租賃汽車旅遊等,均由列席單位代表逐一答復或攜回研究,非警方權責部分亦將函轉各主管機關參辦。會後主持人則就經常性違規、重復違規等旅客,要求各警察分局及交通警察隊應予量化統計分析,建立列管名冊,協請各租賃業者採「源頭管理」模式管制租用車輛,並加強經常性違規路段、地點之勸導、取締工作。
警察局張國雄局長特別籲請業者應具備企業社會責任,如租賃業者應自尋設置租賃車輛之停放處所,勿佔用公共空間,且勿出租需駕駛執照之車輛予陸客或外籍旅客,對於租用電動車輛之遊客,亦應善盡教導使用之責;而針對經常性出現違規行為之藥粧店、特產店或飲食店,請業者應提供停車場所供消費者停放,自律指派人員協助疏導,避免造成交通不順。金門是個美麗的島嶼,讓遊客來金能有一段難忘的旅程,也能感受金門人的熱情。電動自行車雖然便利且不須駕照,相對的也造成馬路的安全死角,為維護民眾行車安全,仍請各級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