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確保用路人權益

【記者蔡宗武/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持續編排時段針對所轄北門路、西門路、成功路、海安路、臨安路、和真街暨古蹟觀光景點、火車站周邊等路段加強交通稽查勸導取締工作,以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

警方除籲請民眾依規定停放車輛,勿隨意違規停車,並應確實保持騎樓順暢,民眾若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造成道路障礙之情事,除責令行為人排除障礙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違規情事。

鑑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增訂涉及汽(機)與慢車酒後駕車加重罰鍰,籲請民眾尊重生命,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正確交通安全觀念,以維用路人權益,警方並持續加強各類交通違規執法取締,同時亦對轄區易肇事及壅塞路段加強巡邏暨交通整理工作,期許民眾『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