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7/1上路 – 焦點時報

酒駕新制7/1上路

霧峰副分局長劉安邦電台籲喝酒「毌湯」開車

【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副分局長劉安邦於昨(2)日10點30分親上廣播電台現場製播的「945會客室」節目,透過輕鬆的口吻,對於霧峰區與大里區的交通與治安問題,進行精闢的講解,除讓聽眾能瞭解到各項警政現況及作為外,並與聽眾朋友渡過一個愉快的上午時光。
劉安邦在節目特別提到,有關酒駕新法部分(108年7月1日實施)

酒駕新制上路 霧峰副分局長劉安邦電台籲喝酒「毌湯」開車。(特派員孫崇文翻攝)
酒駕新制上路 霧峰副分局長劉安邦電台籲喝酒「毌湯」開車。(特派員孫崇文翻攝)

一、提高罰則:酒駕初犯者,機車1.5萬至9萬罰鍰、汽車由1.5萬至9萬提高為3萬至12萬。二犯不論輕重直接罰到法規上限,機車9萬、汽車12萬;三犯不論汽機車,以二犯的罰鍰再加9萬;若再犯,罰鍰逐次累加9萬,無上限!

二、同車共責:駕駛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乘客處600以上3000以下罰鍰。(未滿18歲、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

霧峰分局除加強易酒駕地點執法外,以「封城」方式執行取締酒駕,避免民眾各種僥倖的心理酒後開車,警方將無時無刻全面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並鄭重呼籲大眾酒後不開車,珍惜自己與他人生命,「取締酒駕零容忍、加強執法無限期」,對於酒駕執法不打烊,不分清晨、下午或晚上,無時無刻取締酒駕,並提高取締酒駕強度,於一般巡邏及守望勤務加強攔檢取締,一定要遏止酒駕所造成之重大傷害再發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近2年來在楊局長的領導下,各項刑案皆呈下降,今年的暴力案件也較去年減少一半,尤其安居專案績效評核更榮獲6都第1名,各項業務評核皆名列前茅,治、交安皆較往年平穩,希望全體市民給予肯定,作為警察強而有力的後盾,共同建立宜居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