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寄存於郵局即生送達效力 – 焦點時報

稅單寄存於郵局即生送達效力

【記者廖怡婷/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於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後,即向該局反映並沒有收到稅單,怎麼就被移送強制執行了。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既經以郵局雙掛號寄送至民眾住、居所,因未見當事人或無其他可受領稅單之人而寄存於郵局,即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至於當事人是否赴郵局領取,並不影響送達的效力。

該局呼籲,民眾如果接到郵局招領稅單的送達通知書時,請務必儘速前往郵局領取,以免超過繳納期限,逾期繳納除會被加徵滯納金外,如超過繳納期限30天仍未繳納,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提醒民眾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