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有房地租金開徵 請承租人依限繳納 – 焦點時報

縣有房地租金開徵 請承租人依限繳納

【記者陳金泉/南投報導】

南投縣縣有房地107年6至12月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於1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開徵,請各承租人或使用人注意依期間內繳納,逾期繳納將依滯納期間加收違約金,如有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洽縣府財政處補發,連絡電話049-2243734。

各承租或使用土地所在地之縣庫代理機構如下:南投市為台灣銀行南投分行;埔里鎮為台灣銀行埔里分行;草屯鎮為彰化銀行草屯分行;水里鄉為彰化銀行水裡坑分行;竹山鎮為台中商業銀行竹山分行;名間鄉為名間鄉農會;鹿谷鄉為鹿谷鄉農會;中寮鄉為中寮鄉農會;魚池鄉為魚池鄉農會;國姓鄉為國姓鄉農會;信義鄉為信義鄉農會;仁愛鄉為仁愛鄉農會;集集鎮為集集鎮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