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駕駛趕約會似火箭 撞上計程車倒地還開溜 – 焦點時報

機車駕駛趕約會似火箭 撞上計程車倒地還開溜

【記者曾憲群/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執行事故處理勤務,獲報於臺中市東區南京路與復興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達現場,1名謝姓計程車駕駛(男61年次)向警方報案,表示他在復興路左轉南京路口時,1輛機車從他的對向急駛過來,他立即將車輛停下,對方還是撞上他的左前保險桿,造成很大的聲響,謝姓駕駛立即下車去查看機車騎士的狀況,並攙扶機車騎士到路旁去,但該機車駕駛居然當做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就直接將機車騎走,讓他傻眼之下直接報警處理。

機車駕駛趕約會似火箭 撞上計程車倒地還開溜。(記者曾憲群翻攝)
機車駕駛趕約會似火箭 撞上計程車倒地還開溜。(記者曾憲群翻攝)

警方調閱謝姓駕駛的行車紀錄器,掌握了相關車牌號碼以及駕駛人,並將張姓(男82年次) 肇事者約談到案,張姓駕駛辯稱是自己不知道有碰撞上車輛,他以為是自己緊急剎車自行摔倒的,而且趕著要去約會,所以就直接離開,但行車紀錄器會說話,種種辯解仍然無法否認他與人發生碰撞的事實,在警方的努力之下,把肇事者找到,謝姓駕駛也非常感謝警方的認真辦案。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張姓駕駛因故於路口與人發生交通事故,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張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