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傷病住院看護縣府有補助

【記者林煥霖/南投報導】

為協助因緊急傷病住院治療之貧弱家庭成員獲得適當之照顧,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針對中低收入老人補助住院看護費用,每年編列經費5,924,000元,截至本(97)年度11月底受益人次400餘人。

凡南投縣設籍並實際居住南投縣,年滿65歲之長者,且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其家庭總收入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標準生活費之2.5倍者,皆可申請罹患傷病住院期間,經醫院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之看護費用補助。

列冊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1,500元,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18萬元。列冊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其家庭總收入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標準生活費之2.5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750元,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9萬元。

有需要申請者,歡迎上本府網站查詢及下載相關表格(網址:https://www.nantou.gov.tw/),於聘請看護照顧起三個月內檢齊所需相關證明及資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若有疑問請電洽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福利科曾小姐,諮詢電話:(049)22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