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拒檢代價換來11張罰單 警方這麼說的 – 焦點時報

闖紅燈拒檢代價換來11張罰單 警方這麼說的

【記者林俊維/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彭聖傑日前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名吳姓機車騎士(19歲)違規闖紅燈,遂予以鳴笛攔查。惟該騎士拒絕攔查加速逃逸,員警見狀尾隨在後,一路上他企圖甩開員警,卻因路況不熟,自行衝進社區內,終因無路可逃,只好乖乖接受盤查,因沿路交通違規被員警開了11張罰單,恐是他始料未及的。

日前凌晨4時25分,吳姓少年騎乘重機車行經南屯區惠中路與大墩11街口闖紅燈,員警見狀鳴笛攔查,他深怕被開單,立馬加速逃逸,員警則保持一定距離尾隨於後。吳姓少年從惠中路沿路至市政南二路等多處路口闖紅燈,絲毫無減速的意思,企圖以高速甩開員警,然卻因對路況不熟,驚慌失措自行衝入某社區內,發現無路可逃,才舉手向員警認錯。員警本以為他有酒駕行為或攜帶違禁品,經盤查確認後,只是單純交通違規,針對他一路上的違規行為,共開出11張罰單,項目包含闖紅燈與不服稽查取締等。吳姓少年表示,他萬萬想不到因違反交通違規心虛逃跑,卻換來多張罰單的代價,真的是欲哭無淚啊!。

大墩派出所長林俊昌呼籲,自今(107)年9月1日起,依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拒檢逃逸」罰鍰由原來3,000至6,000元提高為10,000至30,000元並將吊扣駕照6個月;增訂5年內違反本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30,000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才能確保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