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男遭警逮 所長勸誡後誠心言謝

【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

中市1名張姓男子(54歲),於日前凌晨與朋友飲酒後,搖搖晃晃的騎機車欲返家,遭後方巡邏的警方發覺有異而攔查,張男一度為規避攔查還鑽進巷子裡,沒想到竟是一條死巷,還是被警方逮個正著,經測得張男酒測值竟高達0.90mg/L,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將張男移送法辦。誇張的是,經警方詢問得知張男已是第5次酒駕被抓,他還為自己酒駕行為辯駁,但經警方一番理性勸誡後,張男為之動容,誠心言謝!

酒駕累犯男遭警逮 所長勸誡後誠心言謝。(特派員孫崇文翻攝)
酒駕累犯男遭警逮 所長勸誡後誠心言謝。(特派員孫崇文翻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所長陳舜堯、警員涂瑞麟、實習生周士恩等3人擔服日前巡邏勤務,於00時30分巡經復興路上時,見張男騎乘機車搖搖晃晃,疑似有飲酒情事,遂將其攔車盤查,騎士疑似為規避攔查,竟鑽進死巷,終究還是被警方揪出,員警立即發現張男渾身酒味,遂予以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90MG/L,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

張嫌事後坦承已經是第五次酒駕被警方查獲,竟還向警方訴苦是因為離家很近才騎車上路,為何不能放過他?意圖為自己酒駕行為辯駁,陳所長聽聞後,不疾不徐的向張男勸戒道:「法律並沒有禁止你飲酒,是你酒駕的行為才被禁止的,既然你認為距離家很近,那為何不用走的?或改搭計程車,都比你選擇酒駕來的更安全也更『便宜』。」,張男聽完陳所長一席話後,覺得言之有理而為之動容,最後還誠心向警方道謝。

警方呼籲民眾酒後駕車肇事往往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憾事,再次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及落實「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的觀念,切勿以身試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