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香氣令人垂涎 貪小便宜偷摘遭逮送辦 得不償失! – 焦點時報

芒果香氣令人垂涎 貪小便宜偷摘遭逮送辦 得不償失!

【記者潘嵩仁/高雄報導】

目前正值高雄市阿蓮區芒果產季,ㄧ名中年翁姓女子(50年次)在阿蓮家鄉看見結實纍纍的芒果香氣四溢,不敵抗拒,日前獨自騎乘oo6-Hoo重機車前往至阿蓮區光德寺附近之一片果園內,徒手行竊「玉文」芒果7顆及「金蜜」芒果3顆(共價值新台幣250元)得逞。不料,卻遭果園主人發現報警,湖內警分局阿蓮分駐所副所長李振源立即火速率員至現場,查獲翁姓竊嫌,翁嫌也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案現行犯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芒果香氣令人垂涎 貪小便宜偷摘遭逮送辦 得不償失!。(記者潘嵩仁翻攝)
芒果香氣令人垂涎 貪小便宜偷摘遭逮送辦 得不償失!。(記者潘嵩仁翻攝)

翁姓女嫌於警詢時表示,因稱騎乘機車至光德寺附近田間小道欣賞田野風光時,看見路旁之果園有成熟的芒果,一顆一顆像紅寶石般地垂掛在樹上,令人垂涎欲滴,目前又正值芒果盛產季,遂心生貪念採幾顆來品嚐,未料被果園主人發現,這下還沒品嚐到芒果滋味,就被阿蓮警方帶回分駐所。該果園園主向警方表示,芒果成熟後散發濃厚香氣,容易吸引一些路過之路人嘴饞摘下饞鮮。所幸轄區派出所每日辛勤的巡邏,近年才減少這樣的情況,而此次竊案雖其損失不大,但希望可以給貪心之人一個教訓並防範其他人效尤。警方詢問時,發現翁姓竊嫌並無前科,卻因一時貪念,犯下大錯!翁嫌亦供稱曾於日前,在同一處所,以相同手法行竊芒果3顆(價值新台幣100元)得逞,犯後翁姓竊嫌深感後悔,頻頻向果園主人說抱歉,因竊盜案是公訴罪,儘管翁嫌深感到懺悔,仍依竊盜案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果實屬於果樹所有人或土地所有人所有,未經同意摘取即為竊盜,又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並非事後補償取得所有人原諒即可換取不追究,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而觸法。警方在此呼籲,水果是果農辛苦的成果也是果農的經濟來源,警察將會在水果盛產期於周邊加強巡邏,守護民眾之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