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存僥倖! 4日內異地酒駕 遭同「警」查獲! – 焦點時報

勿存僥倖! 4日內異地酒駕 遭同「警」查獲!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洪姓(42年次)男子,17日因酒駕0.31MG/L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移送臺中地檢,20日又因行車不穩,又被同一執勤員警查獲,經警方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18MG/L,依規定舉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3項9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車輛。心存僥倖!4日內異地酒駕,同「警」查獲,遇到酒駕剋星,如此巧合,洪姓駕駛直嘆,悔不當初!警方呼籲:酒後不駕車,保障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於20日在本市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河南路口執行守望勤務時,發現洪姓駕駛騎乘重機,行車左右搖擺並臉色潮紅,遂予以攔查,盤查間員警發現,洪姓駕駛即是日前(17日)於大里區查獲酒駕公共危險的男子,言談間許姓員警嗅出洪姓駕駛口中散發酒氣,原來洪男前晚喝了米酒助眠,一時貪杯多喝,卻未料自身體質來不及代謝退酒,隔日又騎車上班,才會眼睛無神,行車不穩才會引起警方注意。洪男這次酒駕行為,無疑是雪上加霜,前幾日因酒駕才被移送公共危險法辦,4天後又遭開罰9萬元的行政罰,未在上次酒駕中學到教訓,這次罰錢又扣車,才懊惱著直嚷:悔不當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郭大隊長呼籲民眾,酒後駕車不僅會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也漠視自己的生命安全,生命誠可貴,人生禁不起一次酒駕的致命摧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