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嫌稱一「食」忘記 躲不過遭移送 – 焦點時報

竊嫌稱一「食」忘記 躲不過遭移送

〔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巡佐陳建祿及警員陳秋全日前接獲轄區某大賣場稱店內有多項食物遭竊,警方便立即前往查處,竊嫌利用障眼法以為躲避得了警方,但偷竊過程遭監視器全程錄影。

警方於日前接獲大賣場店員報案,稱一位婦人未付錢即離去,經店員提供店內監視器畫面,研判該竊嫌竊取商品手法相當熟練,畫面中該竊嫌手拿小提袋及自備塑膠袋,在結帳前將不同食物先放入塑膠袋中,然後再走至櫃檯結帳,結帳時只拿出一瓶綠茶結帳,而塑膠袋中尚有多數未結帳的食物,最後竊嫌欲趁店員收銀未發現時大步離去,警方到場後竊嫌吳OO大聲咆哮:「我不是小偷!」但罪證確鑿警方將吳嫌上銬帶返派出所偵訊。

吳嫌一開始還矢口否認其犯行,辯稱她沒有竊取東西,是忘記沒有結帳!然店員稱吳嫌並非第一次行竊,因熟識店家環境,且經常選店家湧入大量人潮時躲避店員及監視錄影的地方,因此先前屢次犯案得逞。孰不知此舉仍躲不過監視器,即便吳嫌苦苦哀求警方給她機會,全案警方訊問後仍依竊盜罪將竊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防制竊盜是警察責任,除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外,也要呼籲民眾,多一分防範,就能避免受害,更希望藉由民眾自我預防犯罪意識的提升,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邁進,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