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書中忘愛車 北門警尋覓找回車
〔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江志禮、陳玟均及實習生張瀞云於107年6月30日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停放於文化中心旁的機車遭竊,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時,報案人張女一臉徬徨、雙眼泛淚,稱於當日9時許,駕駛該車停放於文化中心停車場內,隨後步行至圖書館內借書,10時20分許步出文化中心欲駕駛車輛返家,卻發現車輛已不翼而飛,張女向警方告知機車為光陽銀色機車,車牌僅記得數字而已,並強調下車時有將車鑰匙拔起。
警方聯繫值班同仁查詢完整車號,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接著鎖定報案人張女所提供的機車及車牌加強查尋,不到二十分鐘的時間警方便於文化中心後門外找到疑似張女「遭竊」的機車,且警方利用小電腦查證車主身分,確實與張女身分相同,張女欣喜若狂:「沒錯!這是我的機車!」。
經了解原來張女將車輛停放後走入文化中心內,沉浸在書中世界後,忘記機車實際停放處,經警方陪同下終於將車子找回,張女臉上露出笑容並頻頻向警方致歉,因個人疏忽造成誤會,張女對於警方熱心幫忙表示深深的謝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同仁處事之積極用心及服務之熱忱,值得嘉許。呼籲民眾停放汽、機車後熟記停放位置,或拿起隨身手機拍照存證方便記憶,俾利即時找到愛車,並避免類似烏龍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