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如何行走?鳳警請您看過來
【記者張文晃/高雄報導】
鳳山區地屬都會及市郊綜合體,既有人車繁沓之市區幹道亦不乏車少人稀之鄉間小道,道路阡陌縱橫、四通八達,交通事故頻仍,除車輛對撞外,行人被撞車禍亦時有所聞,而行人以血肉之軀,對上高速鋼鐵機械,往往死傷慘重,造成難以挽回悲劇,如何正確行走於道路上?鳳山警察分局請您建立正確觀念以保障自身行的安全。
一、統計行人穿越道路車禍死亡案例,以中老年人及學生死亡率最高,分析原因可能為老年人在行動及反應上較遲緩,且在清晨中運動穿著深暗色衣服,穿越道路;另學童可能為趕上學,隨意奔跑穿越道路、闖紅燈、注意力不集中,未看清左右來車或與同學嬉戲等。
二、高齡者晨曦運動或深夜視線不佳之情形下外出,應穿著顏色鮮明的衣服或穿戴反光條,並沿著有燈光之處行走,讓汽車駕駛人容易發覺及反應。(穿暗色衣服之行人,時速64公里之駕駛人,能見度小於50﹪;穿白色衣服之行人,時速97公里之駕駛人,能見度高達97﹪)
三、橫越道路時危險指數最高,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或人行地下道,務因方便、僥倖隨意穿越。路段中設有安全島、分隔護欄、雙黃線都不可任意穿越,請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繞行或走行人穿越設施。
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行人亦不得闖越紅燈)。目的在確立行人穿越道之權威。惟汽車駕駛人除應負肇事之責任外,行人闖紅燈也應處罰。
五、行走於沒有騎樓地或人行道的路段,最好是靠邊面對來車方向行走(靠左行),避免遭後方來車追撞。
六、避免從安全島突然跳下或路旁停車之兩車輛中間空隙或站牌公車前突然衝出道路,因汽、機車駕駛人可能反應不及,最易發生肇事。
鳳山分局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建立正確觀念、提升自身防護,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提早出門、優遊從容,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