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卸煤機火警空汙 中市府重罰100萬

【記者陳金泉/台中報導】

台中市龍井區台電缷煤碼頭日前發生卸煤機頂部燃燒火警,導致現場已有明顯粒狀汙染物飄散於空氣中,市府重申對空汙「零容忍」,台中火力發電廠已被環保局列為重點管制的十大汙染源之一,對於業者的疏於管理導致火災發生,環保局祭出重罰,將依違反空汙防制法最高上限處100萬元罰鍰,要求業者持續善後。

 

台電卸煤機火警空汙 中市府重罰100萬。(記者陳金泉翻攝)
台電卸煤機火警空汙 中市府重罰100萬。(記者陳金泉翻攝)

環保局表示,台電火力發電廠位於龍井區102號碼頭的卸煤機頂部燃燒,日前下午傳出火警,台中港務消防隊下午14時40接獲報案後,消防局立即派出8輛消防車及消防人員21位前往搶救,同時也通知環保局稽查大隊一併前往偵測是否有汙染環境情形。

經環保局稽查人員初步調查,火警是因台電包商從事卸煤機維護不慎引火燃燒,經查當時下風處為龍井測站,雖然空品監測結果目前無不良情形,但因碼頭周邊已有明顯粒狀汙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環保局現場予以告發,核處最重的100萬元罰鍰,並持續要求業者善後,絕不允許有任何汙染環境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