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荔枝收購維持每公斤9元 確保農民收益 – 焦點時報

中市府荔枝收購維持每公斤9元 確保農民收益

【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

針對議員反映今年荔枝收購數量與價格較往年降低,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澄清表示,今年受到荔枝椿象危害,產量相較往年減少,考量市場穩定,向農民收購數量略微調降,但總收購量仍達950公噸,並非議員所指僅有500公噸;另外,為照顧農民生計,市府今年仍將維持每公斤9元收購價,加工廠商負擔9元,行政處理費用2元,合計20元,以確保農民收益。

針對議員反映104年市府收購荔枝數量達1200公噸,但今年卻僅有500公噸,對此,農業局澄清,104年當時尚未遭受荔枝椿象大幅危害,荔枝盛產量大,因此收購量達1200公噸;但今年仍延續去年,受到荔枝椿象危害影響,產量約降為往年8成,顧及市場價格穩定,因此調降總收購量為950公噸,並分為兩梯次收購,並非議員所指僅有500公噸。

第一梯次正陸續徵求收購廠商,並同步協商太平、大里、霧峰、神岡等主要盛產荔枝的各區農會徵詢農民收購意願,並統計各區數量,預計收購至7月中旬止,接著啟動第二梯次收購,預估總收購量至少達950公噸。

此外,針對收購價格較往年低,農業局也提出說明,往年市府收購價為每公斤9元,廠商負擔9元,以及行政院農糧署負擔行政費2元,但從105年開始,2元行政費已回歸由市府自行負擔,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規劃收購費調降為每公斤6元。

但為顧及農民生計與權益,市府將積極籌措經費,從農發基金中加以支應,將收購價格調升為原來的每公斤9元,加工廠商負擔9元,行政處理費用2元,合計20元,以確保農民收益。

另外,今年也將創新推出外銷荔枝獎勵方案,凡協助台中荔枝外銷的廠商、農民團體,市府將補助分級包裝處理費每公斤10元,以利農民將荔枝行銷國際,藉由出口創造更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