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岡山鋼鐵點交 債務人王大進向拍定人要求四億五千萬搬遷費
【記者唐榮義/高雄報導】岡山鋼鐵土地及廠房因積欠債務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拍賣,105年7月15日由七位商人共同拍定買受,並繳納20億3千萬元價金給法院,取得土地所有權狀,惟拍定人買受後,卻於同年105年8月17日遭岡山鋼鐵債務人王大進帶領數十位黑衣人霸佔岡山鋼鐵,並對拍定人施暴、驅逐,並要求四億五千萬搬遷費,拍定人無奈,向法院提告恐嚇。
另王大進向法院所提出的岡山鋼鐵租約,ㄧ開始沒有雙方用印,但事後又提出有蓋章的租約,印文的印泥相當新,顯然是事後製作的偽造文書,令人質疑!岡山鋼鐵一案,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最高法院裁定確定,107年5月15日依法點交,王大進人員需全數撤離廠區,還給拍定人公道。
岡山鋼鐵一案,歷經1年10個月的司法調查,台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最高法院裁定及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王大進等相關人等,需還給七位拍定人岡山鋼鐵所有土地,點交後必須全數撤離廠房。
「土地是合法買來,卻不能使用?」,陳姓拍定人無奈地說,政府法拍土地,我們貸款花20多億買下,經法院發給土地所有權狀,卻無法使用土地,近二年來,利息錢就繳了7000萬元,損失慘重,簡直是噩夢一場,心力交瘁,所幸法律終於還給拍定人公道,等到遲來的公平正義。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最高法院裁定,本件應排除債務人王大進佔有,依法進行點交程序,才能保障維護拍定人買受之權利,一切公平合法。107年5月15日上午點交,為了避免有人滋事鬧場,警方派出近百名警力到現場維持秩序;防止先前有暴力事件發生。岡山鋼鐵一案,從地方法院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最高法院,全都無異議通過,拍定人完全合法,是岡山鋼鐵的法定拍定人,也感謝在旁協助的警察、法院及事務官等人,讓正義得以伸張,法律保護人民,不被不法分子所挾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