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探視阿嬤  新南警甕中捉鱉逮人 – 焦點時報

通緝犯探視阿嬤  新南警甕中捉鱉逮人

〔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陳伯霖、曾維國及陳昆皇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線報稱一名陳姓毒品通緝犯出現在其祖母家中,警方立即前往查緝。

 

該名陳姓通緝犯年約33歲,早在107年02月間遭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毒品通緝在案,警方在查緝期間不斷抽絲剝繭,該名陳姓通緝犯因怕遭警方查獲,均是在外租屋且只用腳踏車代步,警方查緝上較為困難,警方至其戶籍地訪查時,得知該名陳姓通緝犯的祖母因年邁又患有失智症,且詢問附近鄰居稱該名陳姓通緝犯均會不定時騎乘腳踏車返回戶籍住址照顧祖母。

 

警方於107年04月26日接獲線報後立即駕車前往該陳姓通緝犯之戶籍地址附近查緝,因警方曾至鹿草看守所借訊該陳姓通緝犯,對陳姓通緝犯的個性、長相等特徵相當熟悉,勘查時發現路旁停的腳踏車就是陳姓通緝犯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經進入屋內後一眼就認出陳姓通緝犯就坐在客廳內,查證身分並核對長相避免冒名頂替的情事後,確認該男子為遭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布的毒品案通緝犯。

 

陳姓通緝犯向警方供稱自己不知道已經遭通緝,期間均以打零工維生,絕非為躲避警方查緝而在外租屋,且稱未收到任何傳票,最近因為金錢花用殆盡,僅能藉酒澆愁,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購買毒品,陳姓通緝犯遭警方逮捕時還念念不忘自己的祖母,沒想到因為返家照顧祖母時遭到警方查獲,陳嫌的孝心雖然讓警方感動,但訊後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案移送至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表示,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毒品為社會治安之毒瘤,為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端正社會風氣,警察絕對極力掃蕩毒品並溯源其上游,避免毒品對社會的所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