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中第二階段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請於7月24日洽合格廠商於3個月內完成安裝、檢驗及申請 – 焦點時報

抽中第二階段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請於7月24日洽合格廠商於3個月內完成安裝、檢驗及申請

【記者潘嵩仁/高雄報導】

為降低大型車輛因轉彎視野死角問題致生交通事故,鼓勵使用中大型車輛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高行車安全,去年106年9月1日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新檢)自107年1月1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大客車及大貨車,以及目前使用中於109年1月1日起皆應裝設合於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表示,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第一階段已於去年11月17日抽出補助名額港區車407輛、遊覽車27輛,第二階段補助名額亦於4月24日上午9時抽出遊覽車40輛正取、20輛備取;港區車612輛正取、466輛備取,中簽名單請參閱本所公告https://khcmv.thb.gov.tw/News/News/NewsListD00102.htm

冬啟程特別提醒抽中申請人逕洽合格廠商於3個月內完成安裝、檢驗及申請喔!。(即107年7月24日前完成申請)。